中国保健协会 人工呼吸术对于外伤、触电、溺水、中暑或中毒等意外事故引起的呼吸骤停的抢救非常重要。实践表明,伤病员呼吸停止后,若能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术,往往会收到起死回生的效果。
常用的人工呼吸术有:
1、口对口人工呼吸法:患者平卧,头部尽量后仰,急救者一手托起伤病员下巴,另一手捏住伤病员的鼻孔以防气体由鼻孔逸出。急救者先深吸一口气,然后对准伤病员的口腔,用力吹气,吹气后,听有无回气声,如有回气声,既表示气道通畅,可再吹气。吹完一口气后,要放松病人鼻孔,让其“呼”气。这样一口一口地有规律地吹入,每分钟16~20次,直到伤病员恢复自主呼吸式确诊死亡为止。
2、口对鼻吹气法:如果遇到伤病员牙关紧闭,张不开口,无法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,可采用口对鼻吹气法。口对鼻吹气法与口对口吹气法基本相同,只是将气由伤病员的鼻孔吹入,同时将伤病员的嘴捏紧,防止漏气,若患者为小儿或婴幼儿,则可以口对鼻吹气。
3、单臂压胸人工呼吸法:伤病员平卧,两上肢分别平放于躯干两则,急救者用双手握住伤病员的两前臂(接近肘关节处),将其双臂向上拉,与躯体呈直角;再将双臂向外拉,使伤病员的肢体呈十字状,此姿势2秒钟,使伤病员的胸廓扩张,引气入肺,接着再将伤病员的两臂收回,使之屈肘放于胸廓的前外侧,往内(对着肋骨)挤压,使其胸廓缩小持续2秒钟,挤气出肺,如此反复。
实施前两法时,应清除患者口鼻腔内异物,且***能用纱布或手帕将伤病员的口鼻隔盖一下。